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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灘涂養殖證辦理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下列單位提出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經審核符合發證要求,現予以公示。
凡對下列單位申請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10日內,持相關的權屬證件、證明或其他書面材料向本局提出異議。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上報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證》。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西路113號。
聯系人:汪政宇 聯系電話:0518-81581968。
附件: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辦理公示表。
連云港市海州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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