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更優,企業活力更足,經濟發展更好
“栽下梧桐樹,引得鳳凰來”。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壯大的沃土,是一個地方經濟競爭的“軟實力”,也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硬支撐”。要始終秉持優化更好營商環境的理念,敢于直面痛點不足,勇于破除“中梗阻”,打好“政府+市場”組合拳,為全社會創新創造創業蓄勢賦能。
瞄準痛點與難點靶向發力。總書記強調,“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塑造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優勢。”近年來,我國全面改革持續深入,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相繼出臺了《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相關法律法規,發布了《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惠民福企政策,為國內外企業提供更廣闊發展空間。但是也應清醒看到,“破門亮燈”“旋轉門”“玻璃門”仍然存在,交通、水電、住宿等基礎設施保障不到位,區域間營商環境不均衡等問題亦存在,總之,優化營商環境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營商環境好不好,企業最有發言權。必須用好用足改革創新關鍵一招,把企業和群眾的“痛點”作為改革創新的“靶點”,以刀刃向內的勇氣破除壁壘,切實解決企業痛點難點卡點問題,讓企業感受到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推動營商環境改革邁上新臺階,更好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增強對國內外要素資源的吸引力。
以法治規范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離不開法治保障能力的持續提升。盡管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規范涉企執法行為、創新包容審慎監管,但是在民營經濟促進法征求意見中,民營企業反映檢查頻次過高、隨意檢查、重復檢查、不規范檢查以及各地執法標準不統一不協調等現象仍有發生,還存在項目審批效率不高、案件審查流程多等問題,這些都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造成一定影響。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重要基礎在于法治保障,法治化也為市場主體提供了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政府部門、民營企業家都需要學會運用法治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思考和解決營商環境,政府把該放的權力放給市場,同時,把該管的事項管到位,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完善地方立法供給、規范涉企執法、公共法律服務上再提升再深化,推進政務服務更加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營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打造更加開放與包容的市場環境。項目不分大小,企業不分國民。我們應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比如,科技型民營小微企業一般具有投入大、周期長、未來收益不確定性高等特點,杭州市對民營小微企業“耐心陪跑”、精心培育,集中出現“六小龍”。四川成都的可可豆動畫影視有限公司初創時期僅有3人,得到了當地從政策咨詢、房租減免、培訓交流再到業務對接、項目申報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務,成長為拍攝“哪吒”系列的電影公司。開放包容是最一流營商環境的根本之一,所謂開放包容,就是要繼續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始終保持戰略思維和發展眼光,更好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政府要千方百計給市場放權、為企業松綁、讓群眾便利,有效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支持企業轉方式、調結構、換動能、提能級,幫助解決企業融資難和銀行放貸難等實際問題,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對企業家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更多理解、寬容、幫助。(龔雪)